鹤峰县溇水流域周边关闭煤矿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绩效成果评估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282820250600036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8-2025-00570
三、项目名称
鹤峰县溇水流域周边关闭煤矿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绩效成果评估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6.33(分)
| 服务类 |
| 名称:鹤峰县溇水流域周边关闭煤矿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绩效成果评估 服务范围:为鹤峰县溇水流域周边关闭煤矿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在工程竣工总结、阶段性验收报告基础上,开展项目整体效果评估工作,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及要求,对鹤峰县溇水流域周边关闭煤矿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效果评估,包括修复效果评估、提出后期环境监管建议、编制效果评估报告等内容。 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工程提交竣工总结报告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规范,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及相关专家评审。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徐佩峰,黄燕,谭宇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12-29
2、评审地点:恩施市金子坝街道金桂大道(安顺苑小区)2幢6单元1402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取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5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cyxmgl@126.com。2、为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中小微企业可登录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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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