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霍州谭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主、副井提升设备及配电采购项目(标段1)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ZBHZ04130525H094V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临汾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焦煤霍州谭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主、副井提升设备及配电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1401000936002656l55),已由国家能源局批准(批文编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山西乡宁矿区谭坪煤矿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发煤炭[2017]80号),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焦煤霍州谭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入口一)(www.sxccdzzcpt.cn)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焦煤霍州谭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主、副井提升设备及配电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SJZBHZ04130525H094V10。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设备名称 |
参考型号/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001 |
谭坪煤业主井、副井提升机械设备和低压控制(智能化)配套等 |
主井提升机械设备和低压控制(智能化)配套等 |
一、1#提升机 |
套 |
1 |
| 副井提升机械设备和低压控制(智能化)配套等 |
一、1#提升机 |
套 |
1 |
2.4交 货 期:标段001: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
2.5交货地点:谭坪煤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主要货物的生产制造商并具有:
3.1.1因提升机为定制设备,参与标段001的投标人须具有摩擦轮直径≥5m的提升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承诺中标后设备到矿时提供本次所投提升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1.2参与标段002的投标人须是主要货物的生产制造商。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标段001:投标人须提供1份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发票开具时间)期间在煤矿企业已投运的摩擦轮直径≥5m的塔式提升机销售业绩证明,证明材料包括所签订的合同、发票、技术协议、使用方出具的设备到矿投入使用证明。(因提升机涉及拉运矿井工作人员及货物的安全性,该业绩要求必须为已投用状态且安装调试完成平稳运行时间≥2年)。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3.4.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上信誉要求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5其它要求:
3.5.1被霍州煤电集团列入《限制准入业务客户名单》的禁止参与。
3.5.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17:00至2026年1月7日17:00(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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