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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2026年度食材配送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DN-2025-1203号

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2026年度食材配送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2026年度食材配送服务,主要采购(含配送)肉类、水产、蔬菜、水果、冷冻半成品、调味品及其它副食品,并包括其相关的伴随服务等,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且在保质期内,并保证所供食材安全健康并可追溯产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4)服务期:2026年1月至12月;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食品安全、卫生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 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4、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至 2026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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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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