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略阳县南环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老人委)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略发改投资【2021】152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80.00%、自筹资金2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略阳县 ;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164.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115平方米(其中住宅15982平方米),地上17层,地下1层,配套建设人防、消防和商业网点等设施等 ;
2.3 项目投资总额:21974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65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45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略阳县南环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老人委)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7003541b4i8z0dcw001;标段类型: EPC; 标段2: 标段名称: 略阳县南环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老人委)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标段编号: E6107003541b4i8z0dcw002;标段类型: 监理; ;
2.6 招标范围:标段1:包括本标段的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等,组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及保修服务等其它建设方面的内容; 标段2: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实施、交工、缺陷责任期范围内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
2.7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略阳县南环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老人委)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略阳县南环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老人委)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标段名称:略阳县南环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老人委)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投标人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