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6-XN320-FW0132-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研院2025-2026年油气生产完整性配套服务采购(补充招标)已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以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777号(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批准,项目业主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研院2025-2026年油气生产完整性配套服务采购(补充招标)。
2.2 项目概况:根据安研院2025-2026年工作计划,工作开展过程中涉及到油气生产完整性配套的检测评价、咨询等专项技术服务,为保障工作及时有序开展,需要将该部分的辅助工作外委给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
2.3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组织下,协助招标人开展油气站场和管道检测评价、咨询相关工作。
油气站场和管道检测评价主要包括安全现状评价、重大危险源评估、站场RCM评价、站场RBI评价、净化厂处理装置RBI评价、管道内检测现场实施、管道缺陷评价、河流穿越管段检测、沿线人居点及附属设施位置测量、管道风险评价、管道高后果区识别、地质灾害敏感点识别、特殊地段管道风险评价等相关检测评价辅助工作。
油气站场和管道咨询主要包括HAZOP分析、SIL分析、安全信息收集评审、场站PHA、老旧管道安全支撑、应急预案修订、应急演练评估、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复核、QRA分析、社会安全管理、海外项目安保方案、事故后果模拟等相关咨询辅助工作。预估总金额为1023万元。
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当实际工作量低于预估工作量时,以实际工作量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价计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由于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研究院工作量的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预估工作量下降,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段划分:不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不含税价。
| 序号 |
服务项目 |
单价(万元,不含税) |
单位 |
| 1 |
安全现状评价辅助工作 |
40 |
个 |
| 2 |
净化厂HAZOP分析 |
0.45 |
张 |
| 3 |
净化厂SIL分析 |
0.45 |
张 |
| 4 |
重大危险源评估辅助工作 |
7.4595 |
次 |
| 5 |
安全信息收集评审辅助工作 |
6.663 |
次 |
| 6 |
场站PHA辅助工作 |
5.504 |
次 |
| 7 |
老旧管道安全支撑辅助工作 |
2.2016 |
次 |
| 8 |
应急预案修订辅助工作 |
9.415 |
次 |
| 9 |
应急演练评估辅助工作 |
4.4032 |
次 |
| 10 |
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复核辅助工作 |
1.5644 |
次 |
| 11 |
QRA分析辅助工作 |
15.4112 |
次 |
| 12 |
社会安全风险评估 |
19.7715 |
次 |
| 13 |
海外项目安保方案 |
19.7715 |
次 |
| 14 |
事故后果模拟 |
3.7803 |
次 |
| 15 |
站场RCM评价辅助工作 |
3.042 |
次 |
| 16 |
站场RBI评价辅助工作 |
3.042 |
次 |
| 17 |
净化厂处理装置RBI评价辅助工作 |
9.3282 |
次 |
| 18 |
管道内检测现场实施辅助工作 |
6.663 |
次 |
| 19 |
管道缺陷评价辅助工作 |
1.6512 |
次 |
| 20 |
宽度100m以下河流穿越管段敷设状态检测辅助工作 |
1.6512 |
次 |
| 21 |
宽度100m-200米河流穿越管段敷设状态检测辅助工作 |
2.3466 |
次 |
| 22 |
宽度200m以上大型河流穿越管段检测辅助工作 |
4.056 |
次 |
| 23 |
沿线人居点及附属设施位置测量辅助工作 |
3.3024 |
次 |
| 24 |
管道风险评价辅助工作 |
5.504 |
次 |
| 25 |
管道高后果区识别辅助工作方案 |
3.5485 |
次 |
| 26 |
地质灾害敏感点识别辅助工作 |
2.2016 |
次 |
| 27 |
特殊地段管道风险评价辅助工作 |
3.3024 |
次 |
报价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以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0,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8%、8.0%、9.10%,10.12%均符合要求;若下浮费率为负数或者超过两位小数,8.121%则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2.5 服务地点:主要为川渝地区,极少部分涉及云南、贵州等地。
2.6 服务期限:本项目招标服务期暂定为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次派遣工作完成后,招标人按照《承包商过程质量安全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分数大于等于80分时,中标人继续履行合同;考核分数小于80且大于等于70分时,对中标人观察使用;考核分数小于70分时,与中标人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情况可在服务期限内终止合同:
(1)项目进行期间未获得招标人许可下更换项目经理;
(2)未按约定人数和要求配备现场人员;
(3)因中标人因素造成项目严重滞后;
(4)经现场核实中标人作业过程中出现三次及以上严重偏差;
(5)未按要求及约定的时间(现场工作完成后30天内)提供正式报告;
(6)乙方不得以施工地域不熟悉、人力不足等各种原因不服从工作安排,在合同履行期内放弃任务安排总次数超过2次,则合同自动终止;
(7)按照《承包商过程质量安全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小于70分,与中标人解除合同。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研院2025-2026年油气生产完整性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编号:ZY25-XN320-FW1580-01)中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参与此次项目评审。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如下: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如下:
(1)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3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1名为中标人。
(2)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3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竞争性,若具有竞争性,则推荐剩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1名为中标人。若不具备竞争性,则招标失败。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9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转委托。不允许代理商投标。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 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中标人可以将本合同约定所承担的现场踏勘、数据采集、图件绘制、数据处理、设备安装调试等支持性工作,委托给具备相应能力的分包商。
投标人须提供不得转包或转委托本项目的承诺。
*3.资质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DD1或DD3)或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4.人员资格和要求: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成立专业项目组执行本项目,设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以上岗位不允许兼任);至少3个台班组(每个台班组3人),总人数至少9人(不含项目经理);提供组织机构、提供人员名单;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的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管道检验师。须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管道检验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2)项目经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须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3)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工程技术或安全(含安全环保)专业高级职称。
注: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双面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最近24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余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双面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日前最近12个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书扫描件。
*5.机具设备要求:有要求,具体要求:至少包含j埋地管道防腐层检漏仪、k直流电位梯度检测仪、l密间隔管地电位检测仪(k和l为一体机的设备视为满足要求)。证明材料包括:设备购买合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
*6.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2 个类似项目合同,每个合同结算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须满足以下条件:j若为检测评价类项目,结算金额不低于400万;k若为咨询类项目,结算金额不低于60万)。
类似项目:
j检测评价类:安全现状评价、重大危险源评估、站场RCM评价、站场RBI评价、净化厂处理装置RBI评价、管道内检测现场实施、管道缺陷评价、河流穿越管段检测、沿线人居点及附属设施位置测量、管道风险评价、管道高后果区识别、地质灾害敏感点识别、特殊地段管道风险评价。
k咨询类:HAZOP分析、SIL分析、安全信息收集评审、场站PHA、老旧管道安全支撑、应急预案修订、应急演练评估、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复核、QRA分析、社会安全管理、海外项目安保方案、事故后果模拟。
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资料(至少包含项目名称、用户名称、服务内容的信息)和对应的发票。框架合同结算金额只认定其中上述类似项目结算金额。框架合同中项目同时存在检测评价类和咨询类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认定。
*7.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 2022年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6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8.1-8.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