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山塘整治项目(2024年度)工程六标、九标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和县山塘整治项目(2024年度)工程已由泰发改投资字〔2025〕2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和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和县各乡镇。
2.2 标段划分:划分12个标段。
2.3 招标规模:批复总概算6194.44万元;本项目总投资金额45581048.51元(详见附表:招标项目情况表)。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026年1月1日至 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
对300座病险山塘实施坝体工程溢洪道工程、坝下涵管工程等项目整治,兼清淤扩容。(1)坝体工程:坝体加固处理300处;(2)溢洪道工程:处理溢洪道共300处(3)坝下涵管工程:处理坝下涵管共300处,均为拆除重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https://ggzy.jiangxi.gov.cn/)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视为虚假投标。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和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查询路径: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治欠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 “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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