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四铺镇原国通煤矿旧址固废处置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CG-F25042-SHDL
2.项目名称: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四铺镇原国通煤矿旧址固废处置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50.8万元(260元/吨)
4.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最高限价260元/吨(约150.8万元)
5.采购需求: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四铺镇原国通煤矿旧址固废处置(固体废物约5800吨),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展工作,20个日历天内完成固体废物处置工作。
7.本项目(是/否)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适用 2.1.2条)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_中小企业__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由采购人根据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形填写)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此项目业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相关的固体废物处置资质或环评批复允许接收一般固废。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4、供应商负责合规运输,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转运资质证件。若供应商有合作的运输单位的,提供该合作单位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转运资质证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0日17点30分至 2026年1月8日17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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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