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536
项目名称: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四川)建设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75,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
(1)本采购包中“制氧机”属于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39号)规定,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②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非生产厂家),如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则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具备(格式自拟);如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