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T-2025-123
项目名称:城市空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20日历天
采购包2: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市空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城市空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市空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4)提供经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