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SDY-G2025-0046 项目名称:江苏民调电话访问业务购买服务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采购包1:180.000000万元;采购包2: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每个分包均按照最高限价(25元/每个成功样本)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现拟继续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行电话访问业务外包。本期外包40个固定坐席、60个机动坐席,供应商需配备符合要求的座席人员及管理人员,其中每个分包管理团队负责人1名,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4名,座席人员要有备员,以确保座席数达到要求。在与上个服务期衔接的过程中,供应商必须保证电话访问业务的平稳运行,各项指标确保达到合同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对供应商的使用,强化对供应商的监督,促进供应商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为保证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分两个分包分别确定一家供应商。具体如下:分包1分配50个调查席位;分包2分配50个调查席位。根据招标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每个分包排名第一名的为中标供应商。调查项目的样本量按照中标供应商实际完成的成功样本量结算。已中标其中任何一个分包项的中标供应商不再推荐为其他标分包中标供应商。对两个分包项的评分均依照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标准》。
注:本次项目共计两个分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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