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2/21-QT-021)
一、招标条件
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主机设备及部分公用系统日常维护外委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约4km海门角。
2.2项目规模:2×68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24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商务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及以上,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10.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A))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安装许可锅炉1级);
1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要系统日常维护的合同业绩(至少包含锅炉系统和汽机系统)。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04 17:00到2026-01-16 17:00。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