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82]JJXM[GK]2025003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教官驻校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州天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下市68号 | 589,680.00元 | 99.6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教官驻校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州天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教育服务 | 教官驻校管理服务 | 教官驻校管理服务 | 教官驻校管理服务 | 规范学生行为、纠正不良习惯,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 从中标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项 | 协助学校日常管理与专项工作,提升运营效率 | 589,68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刘刚 |
| 评审专家: | 宋馥香 、 陈秀莹 、 刘发坤 、 任成红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 1.5% ,代理服务收费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计算。②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金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账号:5919 0753 0410 201。④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提交两份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教官驻校管理服务采购项目:0.884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情况: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