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2420250001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德昌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06 10:00:00,更正为:2026-01-20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06 10:00:00,更正为:2026-01-20 10:00:00。
1、现将本项目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报价说明由“投标人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裸车价、车辆上户、交强险、商业险、垃圾中转站改建、购置税、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差旅费、售后服务、培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更正为“投标人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裸车价、车辆上户、保险(交强险车船税,三者险≥200万,座位险≥30万元每座,医保外用药)、垃圾中转站改建、购置税、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差旅费、售后服务、培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2、现将本项目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3.1.服务内容要求中其他要求由“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涉车辆上户上牌(包括但不仅限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车辆的完税以及在国家相关部门完成车辆的登记工作办理本合同所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正式)、行驶证)、保险(交强险、商业险),采购人在其能力范围内予以协助。”更正为“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涉车辆上户上牌(包括但不仅限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车辆的完税以及在国家相关部门完成车辆的登记工作办理本合同所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正式)、行驶证)、保险(交强险车船税,三者险≥200万,座位险≥30万元每座,医保外用药),采购人在其能力范围内予以协助。”
3、现将本项目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4.其他要求由“其他要求(本项仅作为评审因素)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实施方案(货源组织及进度安排;货物质量控制措施;应急保障措施;货物验收及培训方案;货物配送和交接的具体技术方案;运输配送方案;技术方案及保障措施;车辆维护保养方案;人员设置及职责分工;备品备件库设置);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售后响应及处理周期;后期技术服务及服务方式;售后服务网点整体情况;售后服务方案及目标;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及分工职责)”更正为“其他要求(本项仅作为评审因素)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实施方案(货源组织及进度安排;货物质量控制措施;应急保障措施;货物验收及培训方案;货物配送和交接的具体技术方案;运输配送方案;技术方案及保障措施;车辆维护保养方案;人员设置及职责分工;备品备件库设置);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售后响应及处理周期;后期技术服务及服务方式;售后服务网点整体情况(不限制网点地点,可结合供应商实际情况响应现有网点或响应中标后网点建设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目标;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及分工职责)”
4、现将本项目第五章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实施方案由“注: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需求的情形、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更正为“注:内容缺陷是指项目名称、履约实施地点、履约实施方式等存在客观(或明显)错误、方案内容客观(或明显)存在与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第三章)不符(或不满足)、方案阐述内容过于简略或仅有评审因素框架、标题摘引而无相应的实质性明确内容闻述、方案内容明显存在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等客观问题。”
5、现将本项目第五章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售后服务由“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1、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2、售后响应及处理周期;3、后期技术服务及服务方式;4、售后服务网点整体情况;5、售后服务方案及目标;6、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及分工职责;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需求的情形、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更正为“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1、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2、售后响应及处理周期;3、后期技术服务及服务方式;4、售后服务网点整体情况(不限制网点地点,可结合供应商实际情况响应现有网点或响应中标后网点建设方案);5、售后服务方案及目标;6、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及分工职责;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内容缺陷是指项目名称、履约实施地点、履约实施方式等存在客观(或明显)错误、方案内容客观(或明显)存在与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第三章)不符(或不满足)、方案阐述内容过于简略或仅有评审因素框架、标题摘引而无相应的实质性明确内容闻述、方案内容明显存在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等客观问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