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2-00031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工程监理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1.7
(一).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为期1年。
(二).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巡检、进度把控、安全排查、履约监督及技术咨询等
1、中标人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和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2、投标人应保持所配备的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监理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3、要求每一个现场需配备一名专业监理。
4、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配备人数的最低要求: 投标人从事监理专业作的人员4人。
5、保证监理人员数量。每个监理单位要求每个标段上至少二个人,有专用车辆,每天必需按时上岗,对所管标段进行监督检查。每天不按时上岗,甲方检查每缺少一人次扣3分。甲方每月对监理上岗人员的检查记录在三次以上。
6、保证巡视用车:由于监理范围广,需有必要的交通工具,保证每天巡视到位。因无交通工具影响监理内容的实施,甲方将提出警告,如仍无整改,终止合同。
7、监理职责:
①检查施工单位人员上岗情况。要求监理每天如实记录施工标段上岗人数量,是否达到合同规定人数,是否统一着装上岗,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每缺少一天记录,扣0.5分。甲方片区负责人,将对施工标段上岗人数进行抽检 ,如果实际人数与监理记录人数不符,将对监理进行扣分,每次扣1分。甲方每月对此项检查记录在三次以上。
②、检查施工质量。要求监理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工作月历,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开展工作。监理单位保证每天巡视并记录,保证每天巡视二次以上(上午一次,下午一到二次),及时发现施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因督促监督不力,造成上级管理部门扣分,每一次扣监理2分。甲方发现问题,监理方未发现,每次扣1分。
③、临时工作:要求监理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处理、回复区里下发的相关整改通知中的内容(书面和口头的),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如因监理方监督不力,拖延一天扣0.5分。收到上级部门交办事项,未及时调查、处理、督察、回复的,每次扣2分。在配合省、市重要政务活动中,工作不力造成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测评考核中,排名位列中后(不含中)的单位,每次扣3分。
④、认真落实社会投诉工作:局级以上有关领导检查发现施工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1分;市民举报施工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 0.5分。新闻媒体报道施工管理质量问题的,相关的其它批评报道事件,每次扣2分。每月考核百分制,以日常考核为依据。区负责人每月月底将监理得分进行汇总统计,平均分为每个监理单位的最终得分。每月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为合格,低于95分将按照每低一分,扣除当月监理费用的百分之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为期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1.7
(一).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为期1年。
(二).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巡检、进度把控、安全排查、履约监督及技术咨询等
1、中标人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和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2、投标人应保持所配备的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监理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3、要求每一个现场需配备一名专业监理。
4、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配备人数的最低要求: 投标人从事监理专业作的人员4人。
5、保证监理人员数量。每个监理单位要求每个标段上至少二个人,有专用车辆,每天必需按时上岗,对所管标段进行监督检查。每天不按时上岗,甲方检查每缺少一人次扣3分。甲方每月对监理上岗人员的检查记录在三次以上。
6、保证巡视用车:由于监理范围广,需有必要的交通工具,保证每天巡视到位。因无交通工具影响监理内容的实施,甲方将提出警告,如仍无整改,终止合同。
7、监理职责:
①检查施工单位人员上岗情况。要求监理每天如实记录施工标段上岗人数量,是否达到合同规定人数,是否统一着装上岗,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每缺少一天记录,扣0.5分。甲方片区负责人,将对施工标段上岗人数进行抽检 ,如果实际人数与监理记录人数不符,将对监理进行扣分,每次扣1分。甲方每月对此项检查记录在三次以上。
②、检查施工质量。要求监理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工作月历,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开展工作。监理单位保证每天巡视并记录,保证每天巡视二次以上(上午一次,下午一到二次),及时发现施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因督促监督不力,造成上级管理部门扣分,每一次扣监理2分。甲方发现问题,监理方未发现,每次扣1分。
③、临时工作:要求监理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处理、回复区里下发的相关整改通知中的内容(书面和口头的),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如因监理方监督不力,拖延一天扣0.5分。收到上级部门交办事项,未及时调查、处理、督察、回复的,每次扣2分。在配合省、市重要政务活动中,工作不力造成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测评考核中,排名位列中后(不含中)的单位,每次扣3分。
④、认真落实社会投诉工作:局级以上有关领导检查发现施工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1分;市民举报施工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 0.5分。新闻媒体报道施工管理质量问题的,相关的其它批评报道事件,每次扣2分。每月考核百分制,以日常考核为依据。区负责人每月月底将监理得分进行汇总统计,平均分为每个监理单位的最终得分。每月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为合格,低于95分将按照每低一分,扣除当月监理费用的百分之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为期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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