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ZYSZ-G2025-0004 项目名称:沙南路北、沙直线南地块整治处理服务 预算金额:3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51.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固废鉴别阶段包括危险特性鉴别工作、清挖处置方案编制;固废去源阶段包括固废清挖处置工作;地块调查评估阶段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若涉及)。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项目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响应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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