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105251117153287-15290807
项目名称:北蔡镇联勤村南新村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财务(投资)监理服务
预算编号: 1525-W1051779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6500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65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东新区北蔡镇联勤村南新村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财务(投资)监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5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止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浦东新区北蔡镇联勤村南新村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财务(投资)监理属于(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2)供应商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分所参与投标必须提供总所的授权委托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2021年7月1日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实行审批改备案改革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提供已完成向财政部门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①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不得多于两家。②联合体应当以造价咨询单位为牵头人,并使用牵头人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