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8143-XM001
项目名称:区会议中心会议日常接待保障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97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3.97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数量
项目地点
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区会议中心会议日常接待保障工作项目
173.9719万元
1项
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15号房山区委党校院内
服务内容:
会议服务、客房服务、餐饮服务及外出保障服务。
服务要求:完成服务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具有配置不少于30名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经营状况:在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6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法律、行政法规、磋商文件关于“合格供应商”的其他条件;
3.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1-06至2026-01-13,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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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