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11-JSLD-K2025-0006
项目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残疾人定点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2.000000万元(采购包1:288.000000万元;采购包2:56.000000万元;采购包3:2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执行地方政府指导价,本项目价格不作为评审因素,不作调整。后续如有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更新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则按最新救助范围和标准执行。
采购需求:
对宿豫区辖区内承接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进行采购,共分三个采购包。
采购包号 |
残疾类别 |
预计服务人数 |
预算(万元) |
采购包1 |
孤独症康复服务机构 |
160 |
288 |
采购包2 |
听力、言语康复服务机构 |
35 |
56 |
采购包3 |
智力康复服务机构 |
20 |
28 |
注:最终以实际服务按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1年。(履约期间如遇省厅、宿迁市另有统一征集要求的,按其征集要求及结果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
3.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须包括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相关内容。
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2.消防达标: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属于(住建部第51号令,2020年6月1日期执行)实施前的建筑,场所建设通过属地消防部门建设(筑)工程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
采购包2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须包括听力言语儿童康复服务等相关内容。
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2.消防达标: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属于(住建部第51号令,2020年6月1日期执行)实施前的建筑,场所建设通过属地消防部门建设(筑)工程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
采购包3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须包括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相关内容。
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2.消防达标: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属于(住建部第51号令,2020年6月1日期执行)实施前的建筑,场所建设通过属地消防部门建设(筑)工程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以同时选择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可以兼投兼中。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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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