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碧江区正光街道正光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房屋屋顶维修建设项目已由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碧农领复〔2025〕1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铜仁市碧江区生态移民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财政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碧江区正光街道正光社区。 |
| 2.2、建设规模:对正光街道正光社区33栋楼楼顶漏水住房进行维修改造35370.33平方米,包含 屋顶、屋檐、烟道及检修口墙面维修改造。其中:A区4号、5号、12号楼屋面改造面积3016.02平方米;B区2号、3号、6号、8号、11号、12号楼屋面 改造面积5883平方米;C区2号、5号、6号、8号、9号、11号、12号、13号、14号、15号、17号、18号、19号楼屋面改造面积14447.58平方 米;D区3号、7号、12号、13号、14号、15号、17号、18号楼屋面改造 面积9139.71平方米;E区2号、4号、5号楼屋面改造面积2884.02平方米。总投资448.968429万元。 |
| 2.3、合同估算价:4489684.29元。 |
| 2.4、计划工期:5个月(150日历天)。 |
|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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