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阳泉市桃河郊区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阳泉市桃河郊区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SL010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阳泉市 郊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市桃河郊区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阳泉市郊区发展改革和改革
局以阳郊发改字〔2025〕75 号、阳郊发改字〔2025〕139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除争
取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阳泉市郊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山西万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阳泉市桃河郊区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EPC 总承包
2.2 项目规模:滩槽整治(新店-坡头段)8.2km、生态护岸(狼峪段)1.1km 及生
态修复(新庄窝村-田家庄村段)5.0km。入河口整治:6 处(保安河、南沟河、佛洼河、
柳渠河、芦湖河、马家坡河 6 条支沟入河口处增设拦砂坎,其中保安河、柳渠河、芦湖
河 3 处入河口进行防护)。主槽防渗处理在狼峪村位置打造 5 处生态水面,布置垂直防
渗 1 道、4 座挡水堰,总长度 0.6km。
2.3 建设地点:郊区新店-坡头。
2.4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施工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其他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
整的权利,中标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5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定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行业及
地方规范、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体要
求如下: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
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
察设计能力。
3.1.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3.1.3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
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总承包项目副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副经理须具备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 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拟派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
(2)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水利水电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
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
3.2 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
企业法人,联合体成员中施工资质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
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
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及各方承担的相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
证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3.3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
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
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
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