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3-JSXT-G2026-0001 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布草类物品洗涤、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5万元(二年) 采购需求: 阜宁县人民医院布草类物品洗涤、配送服务项目(二次),主要提供阜宁县人民医院医用被服物品(病人使用的床单被套等)、工作服,窗围帘,手术衣、敷料等布草织物的收集、运送、分拣、洗涤、消毒、下收下送缝补、手术室、供应室敷料包布的打包工作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组织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以进行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提供相应的排水管理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并符合商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管理规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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