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渭南高新区-2025-00065
项目名称:渭南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搬迁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大厅改造验收合格后7日历天完成
采购包2:自大厅改造验收合格后7日历天完成
采购包3:平台迁移自设备采购验收合格后14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公家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合同包2(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合同包3(政务服务平台迁移及配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公家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