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定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不含穿越铁路线)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水稳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定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不含穿越铁路线)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定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不含穿越铁路线)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稳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定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专项债)。 项目合同工期720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2月。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定州经济开发区新建旭阳路8.7KM及地下管网8.2KM;定州经济开发区外送蒸汽和煤气项目铺设蒸汽主管8.2km、煤气主管10.6km及新建100吨/小时锅炉房1座(2台50吨锅炉);食品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修建旭阳路连接线、学府街、唐南东路、佳苑路四条道路共3.1KM及地下管网2.5KM。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及底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或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
交货期:2026年。
交货地点: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定州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
物资质量标准: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3441-202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公路工程路面基层稳定用水泥》(JT/T 994-2015);《道路基层用缓凝硅酸盐水泥》(GB/T35162-2017)满足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定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不含穿越铁路线)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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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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