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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崇仁县存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一期)第二次(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361024032026001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人 崇仁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崇仁县存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一期)第二次
工程地点 崇仁县印江澜、中山城市广场小区,文荟阁小区等小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崇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立项批文号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2410-361024-04-05-183009
项目编码 2410-361024-04-05-183009
建筑规模 建筑面积:23200.00平方米,地下面积:0.00平方米
层数:0层,高度:0.00米
长度:0.00米,跨度:0.00米
路面宽度:0.00米,直径(管径):0.00米
断面面积:0.00平方米,其他:0
项目总投资 5200万元 本工程投资 13043799.96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
工程类别 装饰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第一批装修房屋合计约400套,房屋改造装修面积约为23200平方米,主要装修内容包括部分墙体拆除重建、改造下水管、排烟管道、地面铺装、水电、门窗安装、面处理、洁具卫浴、灶台、油烟机等装修工程;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类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业绩【中标金额(或者合同金额)≥869万元、建筑面积≥15460㎡】(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信息在“江西住建云”可查询,或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的竣工验收数据等级为 A、B、C 级。投标人应当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截图)
项目负责人 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施工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是否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名称及数值) 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类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业绩【中标金额(或者合同金额)≥869万元、建筑面积≥15460㎡】(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信息在“江西住建云”可查询,或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的竣工验收数据等级为 A、B、C 级。投标人应当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截图)
其他要求 1、本项目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和施工员)均需在“江西住建云”实名制信息登记; (6)进赣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江西住建云”登记相关信息,且登记状态有效,未过期或未被暂停;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存在注册单位变更情形,以最终注册单位为准)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9)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在有效期内(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施工员的证书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查询网站显示的专业为准)。 (10)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并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其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缴纳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以下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五险一金缴费证明: 1)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1)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电子保函[采用电子保函的,须为“见索即付”保函,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缴款凭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扫描件]。 (12)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有人员不得重复。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告知项)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 2、本项目执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赣建字[2025]5号),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指引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以上需审查的证件、证书、材料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办市函(2019)254号”文均可上传原件扫描件或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电子证书件。 4、按赣建招[2019]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或扫描件,评标专家不得以不是原件为由作重大偏差处理。 5、执行《关于明确我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制件使用相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标【2019】1号)。 6、招标人其他要求的事项中的表述与文件中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招标人其他要求的事项中的表述为准。 7、投标企业投标时有进行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变更资料。 8、关于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若当地法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则按当地允许可查询范围提供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和当地人社部门等发布的相关规定或文件证明。(例:项目开标月份为10月,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则为4-9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的通知》京社保发【2013】45 号文件,第一项第(六)款第 9 条规定“五项社会保险查询的最大年月为申请查询年月的上上月,因此在北京缴纳社保的单位可提供3月至8月的社保证明并同时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或文件证明)。 9、为规范投标行为,此次招投标严格执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章)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投标人仅需对递交的投标报价清单封面进行造价师签字(章)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无需逐页签章(签章造价师无数量要求),如未签字(章)、未加盖执业专用章,其投标无效。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11、联系方式以此为准:招标代理:江西省江咨赣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晨0794-2183255;招标单位:崇仁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彭苏凤13426529986;监管机构: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崇仁县县府西路33号;联系人:黄主任0794-6333226;崇仁县纪委县监委电话:0794-12388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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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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