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滨海站卫生区域保洁服务业务外包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QGS202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滨海站卫生区域保洁服务业务外包招标采购,招标人为津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局集团公司滨海站卫生区域保洁服务业务外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保洁服务外包,包件项数为:1个;
2.1、项目概况
滨海站(原于家堡站)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路,总保洁面积约为83079平米。
2.2、服务范围包括:
(1)站房外公共区域地面、绿化、不锈钢护栏、造型建筑物等。(2米以下所有区域)
(2)进站一层椭圆形售票区候车区域内设施、地面、2米以下玻璃内外等。
(3)负一层售票大厅及候车大厅座椅、地面、卫生间、饮水处、附属设施、2米以下墙面(包含玻璃)等
(4)负二层乘车站台直梯、楼扶梯、站台面、道心捡拾以及附属设施等。
(5)南、北出站口通道地面、卫生间、饮水处、附属设施等。
(6)站台地面、玻璃、护栏及附属设施(1—6站台),站台垃圾箱内垃圾的清运工作。
2.3、服务地点:滨海站。
2.4、服务期限: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A01包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每年)及以上的铁路车站保洁或物业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3.1.1.5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服务人员、设施设备等其他要求:投标人正式在职员工不得少于50人,需提供员工缴纳的社保记录清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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