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022220260100060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新县人民医院数字减影造影机(DSA)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1-06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二、投标人资格要求:4.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产品区域授权代理有效文件;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 现更正为: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
3、更正日期:2026-01-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变更、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