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轮南2026年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6-XJT15-FW001-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3 项目概况: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所辖生产管理区域矿权面积5420平方公里(6个采矿权1112km2,4个探矿权4308km2),位于巴州轮台县、阿克苏库车县等境内。
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主要是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查询、林地(草地)权属调查、评估,编制林地(草地)占用可行性报告,林地(草地)报批资料组卷及技术服务。
1.4 招标范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承担轮南采油气管理区的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1.5 承包方式:/。
2. 项目要求
2.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2.2 服务地点:(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所辖范围)新疆轮台县、尉犁县、库车市3个县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2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资料提供形式:
(1)人员岗位清单,证书扫描件;
(2)提供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 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的GPS设备至少2台、外业调查车辆至少1台。
资料提供形式:
(1)GPS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或购买发票;(2)外业调查车提供车辆照片、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扫描件。
3.4 QHSE要求:
(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2)提供承诺书。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 提供网站查询截图,3-4提供承诺书。
3.6 其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的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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