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5GZ18396.
项目名称:横沥镇2026-2027年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099,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上横沥片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3,867,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清扫服务 | 上横沥片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867,8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采购包2(下横沥片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5,231,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清扫服务 | 下横沥片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231,4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上横沥片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可通过联合体形式将本项目适宜给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内容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中小微企业,且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须满足上述比例要求;提供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②《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可通过联合体形式将本项目适宜给小微企业承担的内容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须满足上述比例要求;提供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②《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联合体投标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下横沥片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可通过联合体形式将本项目适宜给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内容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中小微企业,且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须满足上述比例要求;提供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②《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可通过联合体形式将本项目适宜给小微企业承担的内容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须满足上述比例要求;提供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②《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联合体投标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上横沥片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同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要求,并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证明材料并分别加盖其单位公章。
采购包2(下横沥片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同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要求,并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证明材料并分别加盖其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