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公告邀请供应商方式)
水利电力广西公司藤县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 水利电力广西公司藤县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采购 。
1.2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00486470 。
1.3 采购人: 水利电力广西公司藤县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业主 。
1.6 采购项目概况: 藤县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新材料产业园区内;新建处理能力为6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厂1座,其中一期处理能力为2万立方米/天;配套建设d1500的尾水管网,施工工期24个月。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常用的办公用品与办公耗材 。
2.2 交货期: 供应商需在收到我项目部采购计划单2-3日内将所需办公用品与办公耗材送到指定地点 。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投标人须在“交融智链http://sp.iccec.cn/”注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2年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同类货物供应情况。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至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1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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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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