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XX-ZB-26001
项目名称:公刘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7,023.4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刘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52,023.4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2,023.4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地基设施塌陷改造新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2,023.4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5天
合同包2(公刘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4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地面附属物陈旧破损更换。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刘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公刘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刘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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