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瑞祥2#地块物业公司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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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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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郑经采公开-2026-3 | |||||||||||||||
| 2、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瑞祥2#地块物业公司公开招标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9,608,034.60元 | |||||||||||||||
| 最高限价: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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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内容:瑞祥小区2#地块位于经开区十九大街东经南十四路南住宅实测面积266889.85平方米,2534套回迁房,范围内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卫生保洁、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绿化养护管理、垃圾清运等物业管理服务等内容; 5.2 本项目按单价招标,预算金额9608034.60元,单价最高限价1.5元/月/㎡,报价时按单价报价。 5.3 服务期限:2年; 5.4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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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服务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采购的项目,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提供书面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2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3 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电子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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