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天然气净化总厂(引进分厂)2026年设备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原料气高效过滤分离器
物资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ZY26-XN107-WZ0080-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天然气净化总厂(引进分厂)2026年设备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原料气高效过滤分离器物资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天然气净化总厂(引进分厂)2026年设备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原料气高效过滤分离器物资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A29060201滤芯式过滤器3台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价限价 (元/不含税)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原料气高效过滤分离器A29060201 |
流量:166666.7m3/h,过滤效率: ≥96.5% ,设计压力:8MPa(g)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数据表 |
1,230,510.00 |
台 |
2 |
F-1103A/B |
| 2 |
原料气高效过滤分离器A29060201 |
流量:166666.7m3/h, 过滤效率:≥96.5% ,设计压力:8MPa(g)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数据表 |
1,345,869.00 |
台 |
1 |
D-1101B |
2.3 商务计价方式: 人民币,投标价为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范围内的物资总价、包装费、资料费(含完成数字化交付所发生的费用等)、检测费(包含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费用)、运杂费、运输保险费、现场安装费、调试费、投产保运服务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确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不含增值税。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控制总价380.6889 万元(不含税),本项目为单价限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投标将被否决。单价详见详见2.2招标范围。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海棠镇石桥坝引进分厂现场。
2.6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下达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设计方案提交招标审查,10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生产交付至指定地点。不满足交货期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质量标准: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行政主管部门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及其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符合项目适用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8技术要求:详见《原料气高效多级分离装置技术规格书》、《原料气高效过滤分离器(F-1103A/B)数据表》、《原料气高效过滤分离器(D-1101B)数据表》、《S202513000E0-GPP1-9990-ME-SPC-0001-00湿 H2S 应力腐蚀环境压力容器材料抗 HIC 和 SSC 验证评定试验实施细则》、《S202513000E0-GPP1-9990-ME-SPC-0002-00 快开盲板技术规格书》
《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实施细则》、《基于数字孪生应用的气田集输及储气库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技术要求(试行)》、《西南油气田公司天然气工厂正逆向建设数字化交付规范(试行)》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仅允许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D级或以上制造(含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设计GC1级资质。
*3.4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原料气高效多级分离装置技术规格书》中△条款要求。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上述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3.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 运用于天然气工况下,单台设备包含二级及以上分离功能的过滤分离类设备。
业绩证明材料:一台/套设备为一项业绩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扫描件(如果是框架协议,还需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基于该框架协议的框架订单扫描件)、对应增值税结算发票的扫描件(须提供发票在国家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合同至少应包含合同封面、物资名称及型号、数量、签字印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至少应包含协议封面、签字印章等,框架订单至少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单位、签字或印章等关键信息;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关键信息。证明文件中须体现产品工况、规格型号、产品类型等要素。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要素的,则可提供设计文件等进行佐证。
*3.6财务要求:
3.6.1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任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7.2投标人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较大及以上质量问题、事故,或分公司已下文暂停采购,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 |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3.7.5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7.1-3.7.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8.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须承诺配合招标人指定监造与第三方监督检验,并按照附件<物资驻厂监造承诺书>格式进行监造履约承诺,其中外购件若为西南油气田必监目录物资,应提前告知招标人并配合相关物资监造工作;
3.8.2 投标人须承诺,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一级采购物资授权集中采购实施办法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二级采购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投标人承诺涉及到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采和分公司二级物资集采的物资,执行相关集采结果。
3.8.3 投标人须承诺:若成为中标供应商,将按照招标人与设计技术文件中关于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要求执行,在物资交货时同步提交合格的数字化交付成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数字化交付的其他工作。
如果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等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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