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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 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一般常压容器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 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一般常压容器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 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一般常压容器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 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一般常压容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 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 ,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化工部厂区内。本项目以乌石化上游芳烃装置的PX为原料,新建一套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装置,年运行时数8000小时。本项目已完成基础设计,现开展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至工程中交全部工作以及工程中交后至工程投产、竣工验收过程中相应的工程技术服务以及工程报修、装置的整体数字化交付(即:新机安装至整体进行数字化交付)等全过程的工作内容。

2.2招标产品范围:一般常压容器13台

2.3实施或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街道大庆路项目现场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6年8月6日前货到现场

2.5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供货技术要求

2.6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2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一般常压容器

 2.7最高投标限价: 3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准入产品包含物资品名或种类为圆筒形容器(A29040101)的制造商,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 准入产品状态须为“正常”。

3.1.3 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其中许可子项目包括: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

3.1.4 不接受贸易商及代理商投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根据所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材质为S22053,直径不小于4000mm,数量5台的容器制造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对应的技术附件(技术协议)、对应结算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明细表,业绩明细表包括所供产品名称、规模、数量、投用时间(详细写明投用时间,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合同、发票等判断设备是否满足要求)、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4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昆仑工程和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供货同类型设备设备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运行事故。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5.2 投标人须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4联合体与分包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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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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