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医院桐柏路院区污水处理委托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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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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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6-1 |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桐柏路院区污水处理委托运行维护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36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36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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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服务内容: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措施保障、废水废气24小时处理、专职运维人员、定期培训、值班巡检、药剂投加、污泥收集、10万元以内的设备维修与更换、台账管理、迎检筹备、环保申报、应急处理、防护物资等; 5.2服务期限:3年,每年根据考核结果续签; 5.3服务地点:郑州市中心医院桐柏路院区; 5.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5.6本项目按单价招标,预算金额3360000.00元/3年,最高限价(单价)3元/吨,报价时按单价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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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资格审查结束之前。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存档。经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3.3.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1、供应商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出现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承担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和服务; 3、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型号、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不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且不存在其他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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