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覆盖项目PPP(北部区域)节能验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覆盖项目(北部区域)节能验收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FWFA00000071914。
1.3 采购人:中城乡(霸州)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无 。
1.5 采购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1.6 采购项目概况:新建管道225.302千米,其中污水管道169.142千米,雨水管道48.07千米,再生水管道8.09千米;新建农村污水提升泵井(站)20座;改造农村污水提升泵井1座;新建污水泵站共计7座;新建(改造)雨水提升泵站4座;设置农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6座;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2座;北部农村及益津城区道路提升改造61094m;建立智慧水务系统等工程。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投标人须完成项目资料的整理、收集,验收报告的编制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向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完成验收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之日止。
2.3 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项2022年11月至2025年12月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履约情况良好,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所配置人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应是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6)其他要求: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 01月 13 日 12 时 00 分至2026年 01 月 16 日 12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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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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