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压胶处理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名称:表面处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期: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框架采购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2年。
(二)项目单位: 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三)项目承办人:李明健;
(四)联系方式: 010-80165887。
二、招标范围
见附件
注: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对以上几种规格产品的供货能力并在投标时对以上几种规格进行全部报价。预计标包总金额2600万元(含税)
供货内容包括不限于:通用件、及螺杆钻具零部件加工随机文件、包装和运输、人员培训、服务等。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详细产品清单、检修周期、使用寿命及各主要零部件的寿命承诺。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定商定价不定量的采购方式,即对采购货物只定单价,选一家中标人。预计采购量仅为估算值,在年度框架时间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2年),采购数量根据招标人通知进行分批次订单合同供货。交货期自招标人发出批次供货通知之日起60日历日内供货。结算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质量要求:符合技术文件要求
质保期和服务:质量保证期为买方按照技术规范书、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将通用件送至甲方单位后,经验收合格记录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对产品质量全面负责;当出现质量问题时,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免费更换产品,同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必要时提供人员的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的螺杆相关的机加工制造经验(需提供销售合同及其对应发票)。
3.投标人具有良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中无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视为未提供此项。);并提供近三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实行三证合一,只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附网页查询截屏。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等5项截图,如有信息异常情况,且未移除,需要出具异常原因及采取措施的说明材料。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偷税漏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其它可能对招标(采购)人造成潜在重大影响的,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近3年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4)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分别查询公司和法人代表信息,提交公司和法人代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共2页截图;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