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管网公司2026年川二线与川一线交叉并行第三方施工管控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511-FW029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管网公司2026年川二线与川一线交叉并行第三方施工管控技术服务项目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重庆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管网公司2026年川二线与川一线交叉并行第三方施工管控技术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重庆段)在重庆市长寿区、石柱县境内与重庆管网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的川一线、忠武线、川维支线存在33处交叉、16段近距离并行,将于2026年实施交叉、并行施工作业。根据《国家管网集团管道保护管理规定》、《陆上油气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等文件关于第三方施工管理的要求,为保障在役管道及光缆安全平稳运行,顺利推进川二线新建管道建设,拟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对33处交叉、16段近距离并行段第三方施工作业开展专业管控,确保在役管道及光缆安全。
2.3招标范围:2026年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重庆段)将与重庆管网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的川一线、忠武线、川维支线存在33处交叉、16段近距离并行等施工作业,本项目招标范围是针对在川二线施工过程中与川一线、忠武线、川维支线33处交叉、16段近距离并行段开展专项管控技术服务,保障在役管道与光缆的安全运行。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服务周期:服务期一年,暂定2026年3月1日—2027年2月28日,具体日期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2.6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90万元(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限价的
投标将予以否决。
2.7报价要求
本报价系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HSE费用、服务费、税金、规费、利润等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各类日常消耗材料费等其它所有费用,除另有约定,招标人无需向投标人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报价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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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工程/服务(或分项)名称 |
暂定数量 |
综合单价(不含税) |
合价(不含税,单位:元) |
税率 |
备注 |
| 1 |
川二线交叉施工监护服务 |
33处 |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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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川二线交叉整体方案计算,交叉点位共计33处 |
| 2 |
川二线并行施工监护服务 |
16处 (暂定12km) |
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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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川二线并行段施工方案,并行段总长约12km |
| 3 |
车辆 |
2辆 |
元/(辆·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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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满足第三方施工监护人员需求的越野车,随车配备驾驶员,包括车辆折旧或租赁费、维护保养、驾驶员薪酬、油料、路桥等相关车辆使用费;最终按照实际配置车辆数量据实结算。 |
| 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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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90万元(不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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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项目招标报价实行总价控制。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按照能够保证招标人本项目业务正常开展,综合考虑人工、管理、保险等所有费用情况进行报价。
(2)表中暂定数量为报价固定列,不得修改。
(3)不含税总价评标,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按照综合单价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人员要求
2.1 项目经理:投标人应配置项目经理至少1名,年龄应在法定工作年龄内。(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2.2 服务团队:提供的第三方施工专职监护人员,应为油气储运、管道保护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工程师或职业技能鉴定等级中级及以上的油气管道保护工;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夜盲、癫痫、精神病等影响工作的疾病或因素;责任心强,有耐心,工作积极,诚恳正直。(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入场前提交人员简历和体检报告)
2.3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2025年6月至11月或者2025年7月至1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工作内容含有管道巡护/管道保卫业务)。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其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HSE管理要求
承诺遵守本文件“5.6 HSE及其他管理要求”章节相关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编制“HSE管理方案”。
*6、其他要求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3)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上述(1)-(3)条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从官网查询信息为准。
(4)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南管道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7.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7.3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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