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采油厂南一区西可控自聚集深调驱油复合技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FWGK0004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第一采油厂南一区西部萨葡层区块因历经长期特高含水开采,储层中已形成大型主水窜通道,导致采油含水量高,产量急剧下降等问题。按照油田公司稳产增产要求,为了解决此类问题,计划开展南一区西萨葡层可控自聚集深调驱油复合技术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第一采油厂2025年南一区西可控自聚集深调驱油复合技术,暂定施工2井次,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第一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736.7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1个标段:第一采油厂南一区西可控自聚集深调驱油复合技术。
2.7其他:/。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投标人所使用的入井药剂为驱油剂类药剂,须具备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CMA认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及不含有机氯报告;室内实验评价驱油剂须不含生物毒性。投标时提供驱油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不含有机氯检测报告和不含生物毒性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非自产药剂需提供购买合同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6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级或大庆油田级“三商”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将被否决投标。以开标当日在中国石油”三商“发布平台查询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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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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