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兰州市财政局委托,拟对兰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兰州市财政局
2、联系人:兰州市财政局农业科
3、联系方式: 09318105308
4、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46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兰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2、征集项目编号:K6201012026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金融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指导意见》(甘财金〔2024〕4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本项目主要为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永登县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标的物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采购节能产品 | 采购环保产品 |
|---|---|---|---|---|---|---|---|---|
| 1 | 采购包1 | 兰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 个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征集人 | 类型 |
|---|---|---|
| 1 | 兰州市财政局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1):
1)、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参选保险机构需主要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各项要求; 2.须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甘肃监管局公布的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目录中; 3.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4.省级公司设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团队,并配备5名以上农业保险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核损理赔和风险管理能力,具备相对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5.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 6.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7.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体系,内控管理良好,近两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受到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且其上级中心支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受到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 2026年01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甘肃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gcycloud.cn/gpfa-main-web/index?regionguid=3201001),登录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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