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1]PTCD[GK]2025001
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木兰溪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34,000.00元
采购包1(莆田市荔城区木兰溪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一期)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43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37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44,3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69900-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木兰溪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1(项) | 否 | (1)对荔城区木兰溪流域排查整治后确需保留的入河排污口,统一命名编码,开展入河排污口档案建设;设立200个入河排污口标识牌。(2)选取荔城区木兰溪流域延寿溪口和三江口考核断面上下游符合条件的入河排污口,10套流量实时计量装置、68套周围环境视频监控装置,构建荔城区木兰溪流域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监控系统。 | 4,434,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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