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2026年锅炉全年检测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6-015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2026年锅炉全年检测维保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单位信用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无不良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
5、具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以上);
7、具有《机电施工总承包》证二级(含)以上;
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制定详细的维保施工组织方案。
10、所有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不小于两个月到期时间。
11、提供近3年承揽燃气锅炉维保相关业绩(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近三年财务状况。
12、标书中必须显示有拟投入维保办公地点、维保机具清单、维保人员名单及相关技术证书项目,其中至少有1名持证专业电工(附社保查询后的证明材料)、1名持证专业焊工(附社保查询后的证明材料)。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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