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四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四标段)招标人为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1招标产品范围:1批光伏电缆。
2.2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距克拉玛依区约65km)。。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根据现场施工需求供应,以项目实际订单为准,下达订单后45天内交货至新疆克拉玛依市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4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供货技术要求。
2.5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2.6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PV1-F-1*4mm²:含税2960 元/km、 PV1-F-1*6mm²:含税4320 元/km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在同等或类似工况条件下,与标的物相同或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使用业绩至少1项。
投标人提供业绩清单中应列出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装置名称、使用数量和投用时间。投标人必须出具销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署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发布的同一投标人失信分达到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分值时,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投标。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无效异议达到2次及以上的,否决投标。
其他要求: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质量体系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换证期的,应附说明文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认证范围包含投标设备。
产品准入(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为2025年集团公司电工材料产品集中采购结果公告:1和3kV铜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低压)标包中标供应商。状态以开标当日云梦泽系统 供应商状态为准。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暂停”的均为无效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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