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玉林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七期)总承包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2401-450900-04-05-442044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玉林市农投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玉林市陆川县(珊罗镇)、容县(浪水镇、容西镇、十里镇、石寨镇等)、北流市(大坡外镇、民乐镇、山围镇等)、兴业县(北市镇、卖酒镇、洛阳镇和小平山镇等)4 个县,各乡镇采用整村推进方式。同时林地实际流转与落实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如出现个别林地无法流转的情况,可对其他乡镇进行合理调剂,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建设规模:玉林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七期)林地建设总规模为60000亩,包括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和其他设施。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主要是通过流转桉树林、马尾松林、其他林地(采伐迹地或宜林地等)等现有林地林木,开展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及中幼林抚育等可持续经营。现在采购人就该项目已收储1.3万亩,剩余4.7万亩林地林木委托中标人收储。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 本项目预估价 40259.225万元;其中 :林地林木流转预估价为31246.87万元,营造林(投工劳务)预估价为5381.4万元,苗木采购预估价为820.055万元,肥料采购预估价为2593.4万元,年度作业设计预估价为 217.5万元。 计划工期:项目总服务期为5年,其中,收储任务期限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营造林期限:4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苗木采购服务期限:5年;肥料采购服务期限:4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年度作业设计服务期限:5年。 2.2招标范围: 玉林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七期)林地林木收储、营造林(投工劳务)、物资采购(苗木、肥料)、年度作业设计事宜,具体如下: 1.林地林木收储 (1)林地林木流转:收储范围内流转林地、园地面积约4.7万亩,且均为集体林地林木(具体流转规模以流转合同签订为准)。收储要求详见采购人最新版收储细则,最终以采购人按市场最新变更的细则为准。 (2) 本项目收储任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3) 收储任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第1年、第2年的收储任务均为2万亩及以上,第3年满需累计完成4.7万亩 注:“退出本项目”指:终止本项目项下的林地林木收储、营造林(投工劳务)、肥料采购、苗木采购、作业设计编制服务等业务服务。 (4) 原则上本项目项下林地林木流转的范围不包含沉香、肉桂、八角、油茶等特殊树种,亦不涉及前述树种对应林地的经营权流转事宜,如因政策等原因需要中标人流转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若采购人自行收储前述特殊树种及林地的,其对应面积应在本项目中标人应收储总面积(4.7 万亩)中作相应扣减,该部分特殊树种的营造林、物资采购等相关事宜,均由采购人自行负责完成。 (5) 流转土地租金参考价格范围 1)平均坡度23度以下、土壤肥沃,土层较厚等级好的林地,能种桉树的林地租金最高限价165元/亩;不能种桉树的林地租金最高限价135元/亩。 2)平均坡度24-30度、土壤肥沃等级中等的林地,能种桉树的林地租金最高限价145元/亩;不能种桉树的林地租金最高限价115元/亩。 3)平均坡度31-35度、土壤贫瘠,土层较薄等级次的林地,能种桉树的林地租金最高限价135元/亩;不能种桉树的林地租金最高限价95元/亩。 4)林权流转合同的单价及总金额不可高于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林地租金单价及林木单价须在采购人最新版收储细则的最高限价内,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林权流转合同。 2. 营造林 (1)营造林具体实施范围(中标人仅需针对其在服务期限内流转至采购人的林地进行营造投工劳务抚育工作,无需涵盖采购人已收储林地)及施工标准以年度作业设计为准。 (2)营造林服务期限:4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各工序技术要求及采购预算控制价单价详见第四章附件1发包人要求 (4)营造林结算按工序单价计算,最终按实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 3. 物资采购(苗木、肥料) (1)苗木采购 1)苗木采购服务期限:5年。按单价计算,最终按采购人实际验收通过用量结算。 2)苗木合格率100%。八角嫁接成活率85%以上。 3)苗木规格及采购预算控制价单价详见第四章附件1发包人要求 (2)肥料采购 1)肥料采购服务期限:4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按单价计算,最终按采购人实际用量结算。 2)肥料技术参数及采购预算控制价单价详见第四章附件1发包人要求 4. 年度作业设计 (1) 招标控制价单价:15元/亩,技术服务费最终以实际数量×对应中标单价结算。 (2) 服务期限:5年。 (3) 技术服务的要求:中标人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资料收集和外业调查;负责完成报告的编写、图件的制作。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是□否 公开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①施工单位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应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具备林业工程类专业或林学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类专业或林学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参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均可)或承接过类似项目工程施工项目或承接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类似项目指:国家储备林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或年度作业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5☑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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