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电务段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6-003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电务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检测机构。
3.承接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检测的投标单位应具有气瓶检测的施工作业经验,并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
4.承接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验的投标单位应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并完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备案(须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备案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资金、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