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乙04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乙04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 项目编号:ZKX-XJD-26-00069。
内部编号:ZKX20260801C007。
-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 采购项目概况:乙04实验设施建设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建筑面积:11500平方米。本项目需委托送检的物项,由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供应商向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本项目提供以下内容的检测和技术服务。同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委托现场总承包单位进行管理,供应商应按照相应管理要求提供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本项目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构件及其他重要部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原材料、试块、金属结构、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作为质量验收的证明文件。
对采购方监督、检查过程中所需的技术咨询、论证分析等需求,与有专业资质的实验室、检验机构、设计单位等一同提供技术服务。(对于采购方所要求的检测项目、技术咨询、论证分析等,超出本采购任务书中检测范围,供应商仍需要提供检测服务。进行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提供工程所需的技术服务。对于超出供应商检验检测资质的项目,供应商需委托专业资质的实验室、检验机构、设计单位等。)所有检测标准及试验方法按照最新发布的标准及设计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 服务期:第三方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止。其中服务期预计为48个月(从开工日期起算)。第三方检测单位应在服务期内完成全部约定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 工作成果提交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原子能院京外基地。
-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供应商需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在相关领域有多年(5-8年)的从业经验,必须具备精通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检测技术、标准和规范,能够解决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复杂技术问题。
2)授权签字人
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熟悉检测标准、方法规程,具备对检测结果做出科学、公正评价的能力;必须经过资质认定部门(CMA)备案。
3)报告审核人员
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具备丰富的检验经验,熟悉检测流程,能够发现报告中的错误和疏漏。
4)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有效协调,检测员在现场应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文明作业。所有人员在工作时不受相关单位的任何利益影响,独立客观的开展工作。
供应商应根据工作量配备足够的检测力量,组建一个规模适当,专业齐全的项目检测部,关键岗位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指派至本项目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兼任关键岗位。
供应商应承诺委派本项目人员需满足上述要求,人员资质证书在项目实施前提交采购方审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章)。
(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5)其他:a.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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