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克拉玛依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程消防验收检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GS-ZC-2026-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程消防验收检测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五部分、框架协议(格式) |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协议各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 1、入围供应商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 (1)入围供应商未按期提交成果文件(如有)的,每逾期一日扣除逾期项目服务费百分之[10]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视为入围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履行合同,采购人、服务对象有权单方面解除此项目合同,入围供应商除须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支付此项目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2)入围供应商交付的成果文件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采购人、服务对象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入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服务对象支付此项目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3)入围供应商未得到采购使用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时,采购单位有权解除采购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后续费用。同时,供应商必须退还采购人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协议各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 1、入围供应商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 (1)入围供应商未按期提交成果文件(如有)的,每逾期一日扣除逾期项目服务费百分之[1%]的违约金,且累计逾期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2)入围供应商交付的成果文件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采购人、服务对象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入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服务对象支付此项目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入围供应商未得到采购使用单位同意,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时,采购单位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未完成部分的服务费不予支付;供应商需退还已收取但未提供对应服务的费用,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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