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025-WZCG-1923-BFZZY-1
1.招标条件
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板芙智装园)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项目已由公司人[2025]56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板芙智装园)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山市板芙高新技术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板芙智装园)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板芙智装园)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项目位于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海汰路东侧。项目占地14414.99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建设3栋高标准厂房、1栋宿舍、无人机试飞操作广场等,建筑面积约58212.76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7250.07平方米(含人防车库627.90平方米),配套建设基地内相关道路、雨污排水管网、电力设施等。项目聚集高新技术智能设备制造,拟规划建设无人机科普教育、研发中心、试飞检测、实训基地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主体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工程和购置相关设备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厂家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代理商无需提供;
(3)财务能力要求:竞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标人须提供有效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竞谈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23至2025年每年至少一份竞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谈判。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8)采购人如在竞标及履约阶段发现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资料内容涉嫌造假、虚夸等与事实不符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建议将竞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同时没收其竞标(履约)保证金。
5.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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