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城市管理局商水县城北污水处理站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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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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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商水财招标采购-2026-4 | |||||||||||
| 2、项目名称:商水县城市管理局商水县城北污水处理站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46,119,100.00元 | |||||||||||
| 最高限价:146119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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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详见采购文件 |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供应商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投资、建设、运营能力;(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拟持股比例最高)及成员方(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1%),每个联合体成员必须实际出资入股,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协议书中明确投标的主体,各方承担的工作、相应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以及在本项目的股权比例等。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的投标方或联合投标方;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023)115 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关系国计民生项目、公共属性较强,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35%。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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