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4-JDGS-G2026-0001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气象局采购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02.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2.3万元 采购需求: 为落实海门区排涝工作气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要求,补齐区域自动气象站网密度短板,消除老城区易涝路段、人口密集区等区域监测盲区,拟采购 11 套四要素区域自动气象站(含全套设备、现场安装调试),配套 11 个站点标识牌,同步完成建设期间 5 棵大树迁移及安装后的绿化复原工作,并提供为期 5 年的专业维保服务,全面构建 “建设 - 运维 - 保障” 全流程气象观测支撑体系,满足防汛排涝 “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核心目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须完成全部任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见附件6) 6.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7) 7.投标函(格式见附件8)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0)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