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2026年京沪、沪昆等线线路绿化养护及危树处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6-0034-G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2026年京沪、沪昆等线线路绿化养护及危树处置工程项目已由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审批编号:P-SHGW-GW-LH-2026-000001、P-SHGW-GW-LH-2026-000002、P-SHGW-GW-LH-2026-000003、P-SHGW-GW-LH-2026-000004)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集团公司绿化维修成本,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Ⅰ标:镇江、常州地区;
Ⅱ标:无锡、宜兴、苏州地区;
Ⅲ标:安亭、上海、南翔、虹桥地区;
Ⅳ标:上海南、松江、金闵地区;
Ⅴ标:张家港、江阴、太仓地区。
2.2 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为5个标段,各标段分别选择一名中标人,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
Ⅰ标段:主要负责京沪、镇瑞线等(镇江、常州地区)线路绿化及危树进行养护处置,约227公里(面积约68万平方米,危树约5400棵)。
Ⅱ标段:主要负责京沪、新长线等(无锡、宜兴、苏州地区)线路绿化及危树进行养护处置,约253公里(面积约76万平方米,危树约6750棵)。
Ⅲ标段:主要负责京沪、沪昆、沪苏通线及上海枢纽等(安亭、上海、南翔、虹桥地区)线路绿化及危树进行养护处置,约135公里(面积约41万平方米,危树约4600棵)。
Ⅳ标段:主要负责沪昆、金山、浦东线等(上海南、松江、金闵地区)线路绿化及危树进行养护处置,约207公里(面积约62万平方米,危树约4200棵)。
Ⅴ标段:主要负责沪苏通、沪宁沿江线等(张家港、江阴、太仓地区)线路绿化进行养护,约251公里(面积约451万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以实际开工报告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5个标段,以Ⅴ、Ⅱ、Ⅰ、Ⅳ、Ⅲ标的顺序开标,投标单位若参加多标段投标,最多中1个标段。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资质要求
无要求
3.3 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铁路线路林业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实施的铁路线路林业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乙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⑤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2)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2)安全负责人要求
1)人员社保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有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驻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等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主要人员)上岗前须具备有效的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或承诺书。
3.5 企业财务要求
无。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9)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10)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集团公司“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施工单位信息库列入不良行为挂牌未整改名单;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查询记录。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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